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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居斟寻事件在判定二里头文化、新砦期遗存的属性以及确定后羿代夏遗存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文章以太康居斟寻事件为切入点,分析探讨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新砦期遗存的属性,认为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始于太康时期,终于夏桀时期;二里头文化为太康时期、太康失国与后羿代夏期间、少康复国以后的夏文化遗存;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形成不应与后羿代夏事件相关联,其成因当与帝宁以后的夏文化大扩展关系密切;从太康居斟寻角度考虑,新砦期遗存是不可能与后羿代夏遗存直接相关的;应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中去寻找后羿代夏遗存。
太康居斟寻事件与后羿代夏遗存的确认
作者:张国硕
“太康居斟寻”与“后羿代夏”是夏代历史中两个重要的事件。多年来,学界在探索夏文化的过程中,试图就两大事件在考古中的反映问题加以探讨,虽然有少部分学者否定或不敢肯定存在后羿代夏遗存[1],但多数学者认为后羿代夏事件确实发生过,在考古学上应有一定的反映。关于何考古学文化为后羿代夏遗存问题,学界多把注意力集中在二里头文化和新砦期上,形成不同的观点。如有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夏代文化[2],或认为二里头文化为少康中兴之后的晚期夏文化[3],二里头文化是少康复国后发展起来的[4]。还有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是太康时期的夏文化,第二期是后羿代夏影响和造就的夏文化[5]。更有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变是后羿代夏事件的反映,偃师尸乡沟商城是后羿所居斟寻[6]。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新砦期或新砦二期遗存有大量的东方文化因素,其应与后羿代夏事件有关[7]。具体来说,其认为新砦二期晚段与少康复国事件有关,二期早段与羿浞代夏事件关联[8]。或认为新砦期很有可能是羿浞代夏、少康之子季杼灭掉浞子豷时期的文化遗存[9]。或言新砦期遗存是后羿代夏时期形成的夏文化,晚于他的二里头文化确为少康中兴以后的夏文化[10]。分析这些观点可以发现,各家论证多是从文化因素、年代、分布地域等方面着手,认为二里头文化早期或新砦期遗存分布于夏王朝腹地,具有诸多东方或西方与夷人有关的外来文化因素,二里头文化早期或新砦期与后羿代夏的年代接近,故而认定其与后羿代夏有关,而对于太康居斟寻事件大多避而不谈,或者说并未充分认识到其在判定后羿代夏遗存中的重要性。笔者分析认为,太康居斟寻事件在后羿代夏遗存的判定上是不可回避的话题,在没有传世和出土文献能够证明何文化为后羿代夏遗存的情况下,对该事件进行深入探讨应是判断后羿代夏遗存的主要切入点和关键所在,任何考古学文化为后羿代夏遗存的推断都不能与太康居斟寻历史事件相抵牾。
展开剩余90%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
多年的夏文化探索和夏商文化论战,尽管认识不一,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流派,但不可否认,学界最后还是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新砦期遗存和二里头文化上。目前来看,二里头文化或二里头文化的主体是夏文化,这基本已成为学界的主流观点。此外,二里头文化不应是全部的夏文化,只能是夏代中晚期的文化遗存,应存在比二里头文化更早的夏文化遗存,即“早期夏文化”[11]。研究表明,新砦期文化性质应属于早期夏文化,具体就是夏启时期的夏文化[12]。需要说明的是,若认同夏代始于禹而非夏启,则夏代早期包括禹和启时期,早期夏文化涵盖的范围自然要更宽一些,包括王湾三期文化偏晚阶段和新砦期遗存为早期夏文化。
文献记载夏王朝有多个都城,如阳翟、黄台之丘、斟寻、商丘、斟灌、原、老丘、西河等。成书于战国时期的《竹书纪年》是研究夏商都邑最为重要的史籍,其有关盘庚迁殷的记载已经被考古发现的安阳殷墟遗址所证实,彰显其较高的史料价值。《竹书纪年》有夏都斟寻的记载:“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竹书纪年》之原本虽然宋代以后亡佚,但相同或近似记载散见于南北朝至宋代的《水经·巨洋水注》《史记·夏本纪·正义》《史记·周本纪·正义》《汉书·地理志》北海郡平寿县条下颜师古注、《路史·后纪》等典籍至少5处,说明诸典籍作者大都应该看到了《竹书纪年》的原本,书中原文有关夏都斟寻的内容理应如此记述,即夏代太康、羿、桀皆“居斟寻”。关于“居”字,一般认为通“都”。因此,太康、羿、桀“居”斟寻可以理解为“都”斟寻。
关于夏都斟寻之地望,学界有一些争议,主要有三地:一是《汉书·地理志》北海郡平寿县条下颜师古注引臣瓒“斟寻在河南”,其地应在今河南洛阳附近;二是《史记·夏本纪·正义》引《帝王纪》云“帝相徙于商丘,依同姓诸侯斟寻”,其在今豫东北部一带;三是《汉书·地理志》北海郡平寿县条下颜师古注引应劭言在今山东潍县境内。之所以有关斟寻地望存在不同的看法,这可能与斟寻氏族群居地的变迁有直接关系。《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解释:“斟寻在河南,盖后迁北海也。”斟寻氏原为夏族分支之一。《史记·夏本纪》记载“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说明斟寻氏原为夏代姒姓分支之一。这些夏族分支既有团结合作的一面,也有兵戎相见的时候,如夏后氏与有扈氏发生的甘之战。斟寻氏居地初在伊洛地区,其中心位于今河南巩义市西南地区。《水经·洛水注》列出洛水下游有多个以“寻”命名的地方,《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杜预注“河南巩县西南有地名寻中”,《史记·张仪列传·正义》引《括地志》曰“故寻城在巩县西南五十八里”,可见斟寻氏故居地并非囿于一个小地点,其范围应包括伊洛盆地洛河下游的广大地区。今考古发现的河南巩义稍柴遗址位于洛河下游地区,其早期遗存可能与斟寻氏族群文化有关。太康时期,属于夏族主体的夏后氏族群由嵩山南麓颍河上游地带迁至伊洛盆地,占据原斟寻氏故地,斟寻氏族群被迫外迁,“其大致路线应是沿大河左岸先到达豫东北,不久又从豫东北继续迁徙而进入山东东部”[13]。因夏后氏在原斟寻氏活动区内建都,故夏都之名称为“斟寻”。
依据历史文献与考古发现综合判断,二里头遗址最有可能是夏都斟寻所在地。主要有三方面的证据:一是文献记载伊洛地区是夏王朝的活动中心,二里头遗址正位于伊洛地区。如《逸周书·度邑解》:“自洛汭延于伊汭,居阳无固,其有夏之居。”此外,《国语·周语上》有“伊、洛竭而夏亡”的记载,《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称“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皆认为伊洛地区为夏王朝之中心。二是文献记载夏都斟寻在洛阳盆地一带,与二里头遗址的位置相合。《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斟寻在河南”,指今洛阳一带;又引《逸周书·度邑解》武王问太公“吾将因有夏之居”,推断“斟寻即河南是也”。二里头遗址位于洛阳市偃师区,与文献记载夏都斟寻地望相一致。三是二里头遗址具备夏代都邑性质,与夏都斟寻的年代和文化形态相符合。二里头遗址的年代相当于夏代中后期,遗址规模大,规格高,遗存丰富,当为夏都遗址。需要指出的是,太康居斟寻与后羿代夏之斟寻以及桀都斟寻应为一地。与商代不同,夏代不存在把早期都邑地名带到晚期都邑命名的现象,应不存在早期斟寻在巩义西南、晚期斟寻西迁至偃师二里头的可能性。
深入分析不难发现,绝非一两位夏王以斟寻为都。从字面上简单来理解,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是说夏王太康都斟寻,后羿、桀时期也曾以斟寻为都。但实际上,如此释义是不能准确反映出当时的历史原貌的。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夏都大多为某一个夏王统治时期设立的政治中心,延续一定的年代,其后的夏王迁都之后一般不再迁回先王旧都,如禹都阳城、启都阳翟、帝宁都原和老丘、胤甲都西河等;但斟寻夏都似乎例外,史载斟寻至少在太康、桀时期两次成为夏都,且后羿代夏期间也以斟寻为都,这种现象的背后应该有特殊原因。若按照传统释义,认为斟寻仅仅是两个夏王和后羿代夏时期的都城,那么由此而产生的诸多疑窦很难解释。首先是“少康中兴”,夏王朝消灭了东夷集团势力,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作为复国和以示正统的标志之举,理应重新占据旧都斟寻,仍以斟寻为都,而不能迁往他地或以其他地方为都,否则,何谈“中兴”、“复国”。其次,帝宁时期,夏王朝势力逐渐增强,之后至夏桀未再发生敌对势力攻入国家中心地区的事件,夏王朝没有必要在都城上频繁地废旧立新或迁都。其三,夏王朝中后期,其统治的中心区域一直是位于具有优越生态环境的伊洛盆地,而斟寻正位于这一区域内,夏王朝舍弃中心区域的故都而把都城迁移到其他周边地区是有悖情理的。研究发现,《竹书纪年》有关夏都斟寻的简略记载,实质上是道出了夏王朝长期以斟寻为都的历史事实。“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的记载,可以理解为史家是在简略概述斟寻在夏王朝时期作为都邑的起、止年代和经历的变故,也是特指斟寻所经历的3个代表性阶段,即:斟寻的始都年代是太康时期,废都年代是夏末桀时期,中间作为夏都连续使用,其中“后羿代夏”期间又短期成为夷人之都[14]。
二里头遗址考古发掘表明,二里头遗址并非如有些学者所说的仅仅作为桀都斟寻或一两个夏王之都[15],而是曾长期作为夏都存在[16]。其主要证据有三方面:首先,该遗址一至四期皆具备夏都性质。第二期以后,二里头遗址进入大发展阶段,文化遗存分布广泛,面积已达300万平方米,完全具备都邑性质。在第一期阶段,二里头遗址已是一个规模较大的中心聚落,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显现出不同于同时期一般聚落的规模和分布密度” [17]。该遗址还发现有属于第一期的铜炼渣、青铜工具和武器、象牙器、绿松石器等高规格的遗存[18]。宫殿区东北部发现的与建造宫殿区取土有关的巨型坑遗存,坑内存在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晚段到四期晚段的连续堆积[19],说明宫殿区始建于二里头文化一期以及存在第一期宫殿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其次,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文化因素紧密相连,一脉相承性非常强,中间没有缺环、中断或废弃现象。尽管每一期之间确实出现一些变化,但这些变化基本上是处于渐变状态,体现的是文化发展的阶段性,而其共同性和二者的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第三,从年代上来看,二里头遗址作为夏都,早于学界公认的二里冈早商文化下层,晚于被认为是尧舜禹时代文化遗存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以及与夏启时期关系密切的新砦期遗存,前后延续至少二三百年[20],涵盖夏王朝中后期。尽管我们还不知道每位夏王确切的在位时间,但从文献记载夏王朝大约400年的积年以及从启至桀共有16位夏王的情况判断,一位或三两位夏王的在位时间无论如何也涵盖不了二里头夏都的延续年代。如此,则斟寻并非仅仅是太康、夏桀二王之夏都和后羿代夏之都,少康复国之后也应以斟寻为都,并没有废弃故都斟寻而迁往他地,斟寻亦非在夏王朝中后期两度成为夏都,而是从太康开始至夏桀之时一直延续夏都的地位。
二里头一带的二里头文化不是在当地龙山文化基础上发展形成的,而是外来族群的迁入形成二里头文化。二里头遗址本身没有发现大范围的王湾三期文化遗存,夏代之前这里可能有零星的居民。在二里头遗址中心区域,二里头一期文化层之下除了外围几个地块叠压着少量仰韶文化层和庙底沟二期文化层,其余部分全是在生土层面上建立起来的[21],这充分说明在二里头一期文化之前相当长时期内此地根本不是夏族群的聚居地,更不是其都邑所在。这就是说,二里头一带的二里头文化的形成,恰好与文献有关夏王朝早期的活动中心不在伊洛地区、太康时期才入居伊洛地区的“斟寻”之都的记载是一致的。
准上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斟寻曾长期为夏都的判断,可以认定斟寻为夏都始于夏王太康时期,那么有关后羿代夏遗存的推断则应以太康居斟寻历史事件为基础。
从太康居斟寻判断二里头文化遗存的属性
二里头文化是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考古学文化。二里头文化的分期主要是建立在二里头遗址分期的基础上。从某种意义上,二里头文化的分期与二里头遗址的分期基本上是等同的。从太康居斟寻可以看出,二里头文化应开始于太康时期,是太康至夏桀期间的夏文化。准此,则可以推断出二里头文化与后羿代夏遗存的关系。
首先,二里头文化并非仅仅为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文化遗存,也应包括后羿代夏之前的夏文化遗存。“以后”是指当时或比当时晩的时期,与“之后”表示在某个时间或某处所的后面之涵义有所不同。“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应包括康失国、后羿代夏时期及其后来的夏代晚期。早在后羿代夏之前,二里头文化已经形成。夏王太康选择二里头一带建立斟寻都城,在这里形成初期的二里头文化。太康为王期间不理朝政,耽于游乐,激起人民的强烈不满。此时,来自于东方的后羿-寒浞集团乘机发展军事力量,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向西发展,最终导致“太康失国”和“后羿代夏”事件的发生。也就是说,二里头文化的形成不是发生在后羿代夏期间,更不是在后羿代夏之后,而是在后羿代夏之前。
其次,从太康居斟寻判断二里头文化也非仅仅为少康复国、中兴以后的夏文化遗存,也应包括后羿代夏期间及之前太康时期的文化遗存。一方面,二里头文化理应包含少康中兴以后的夏文化遗存。由于发生后羿代夏事件,夏王朝被迫流亡在外,经过中(仲)康、相、少康乃至帝宁(后杼)等诸王的努力,终于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并逐渐发展壮大。复国、中兴的夏王朝,理应仍以斟寻为都,并未以他地为都。《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复禹之迹,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史记·吴太伯世家》:“(少康)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集解》引贾逵:“物,职也。”杜预注:“物,事也。”《初学记》卷八引《帝王世纪》:“少康中兴还乎旧都。”《左传·哀公六年》:“夏众灭浞,奉少康归于夏邑。”“不失旧物”、“还乎旧都”、“归于夏邑”,当指少康归于或还于太康斟寻之都。少康之后至夏桀之时,夏王朝仍以斟寻为主要的都邑。《吕氏春秋·音初篇》记载:“夏后氏孔甲,田于东阳萯山。”萯山即首阳山,在今河南洛阳市偃师区之北,距斟寻(二里头遗址)不足10公里,站在二里头一带往北很容易望见。夏王孔甲在斟寻周围的萯山田猎,说明其都仍有可能设在斟寻。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后荒即位,元年,以玄圭宾于河。”意思是说夏王后荒在即位后的第一年,用黑色的玉圭沉于黄河中进行祭祀。夏王后荒在黄河举行宗教祭祀活动,二里头斟寻之北不远就是黄河,不排除其都就设在斟寻。尽管在帝宁时期设立有原、老丘等政治中心,但斟寻为夏都的地位一直不曾改变,直至夏桀时期仍以斟寻为都。另一方面,我们在肯定二里头文化包括少康以后夏文化遗存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少康之前的夏代历史。早在太康时期,二里头遗址就已被当作夏都,并形成二里头文化。此外,古本《竹书纪年》明确记载后羿代夏事件是在夏都斟寻发生的,后羿也以斟寻为都。如此看来,斟寻不仅仅是少康之都以及少康之后至夏桀期间的夏都,而且也是太康期间和后羿代夏期间之都城。如此,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既包含有少康中兴以后的夏文化遗存,也包含有太康以后、少康之前的夏文化遗存,当然也应包括后羿代夏期间的文化遗存。
其三,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形成不应与后羿代夏事件相关联,其成因当与帝宁以后的夏文化大扩展关系密切。太康居斟寻一段时间后,就被后羿-寒浞集团所取代。二里头文化共经历一至四期,期间当有数百年,每一期的年代虽然不能确切推断出来,但绝非只有一二十年,延续五十乃至百年是有可能的。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延续时间当较长,可能要超过数十年,之后才形成二里头二期文化。这就是说,后羿代夏时间发生在二里头文化形成之后不久的时间内,距离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形成还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形成时后羿代夏事件当早已发生过,后羿代夏事件发生的年代无论如何晚不到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二里头文化在豫西地区的伊洛颍汝河流域即已形成,至第二期开始逐渐向周围扩展,向北发展形成晋南地区的东下冯类型,豫西地区与晋南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互动频繁,二里头文化的主要因素传至晋南地区,晋南地区的文化因素如鬲、甗等也输入到二里头文化腹地。研究表明,夏族曾多次北上晋南,包括三个阶段:一是夏禹后期夏族北上控制晋南,二是帝宁之后夏族重新北上对晋南地区进行直接统治,三是夏王朝灭亡后部分夏族北上亡徙[22]。后羿代夏发生后,夏王朝处于危亡之中,无暇顾及周边地区,致使周边部族、方国多有叛离。帝宁时,夏王朝军事力量已较强大,开始对周边地区征伐,逐渐收复失地,并发展壮大起来。晋南地区为帝宁首选讨伐之地。古本《竹书纪年》云:“帝宁居原。”“原”在今河南济源市。帝宁居于黄河北岸的济源一带,实际上是在这里建立一个政治、军事中心,这不仅可以控制豫西北地区,而且为夏王朝重新控制晋南地区建立了一个稳固的前线基地。晋南地区的东下冯类型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类型文化面貌总体一致,同属于二里头文化系统。二里头类型可分4期,东下冯类型可分3期,东下冯类型一期要晚于二里头类型一期,前者相当于后者的第二期[23]。东下冯类型主要文化因素来源于二里头类型,其是二里头类型发展到一定阶段向晋南地区传播并与当地原居文化逐渐融合而形成的[24]。这就是说,东下冯类型总体上应为外来族群文化,此类型文化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关系密切,东下冯类型应为夏族文化向北发展的结果。东下冯类型形成的时间约当二里头文化第二期,这与夏王帝宁的北上扩张年代基本相当。有关后羿族群分布的方位,有学者把《楚辞·天问》中的“羿夷”之“夷”当作“西夷”解,认为后羿不应当是东方夷人,而当为西方夷人;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变是后羿部落伐夏造成的,二里头文化以西的东下冯类型及龙山文化的强烈影响促使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发生重大变化。对此,有学者已进行辨析,认为其“西方夷人”证据多依据《山海经》等有关传说,所引论据的可用性并不优于认为其为东夷人的论据;二里头文化第二期中只有极个别的鬲,鬲在二里头文化并没有“流行”起来;“二期始流行绳纹”也不准确,从新砦期到二里头一期、二期,绳纹是逐渐增加的;二里头文化的一些固有风格如花边罐、双鋬甗等并非在第二期才出现,早在新砦期、二里头一期就有发现[25]。因此,二里头第二期是在第一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并非由东下冯类型的固有因素改造或融合了二里头一期文化的结果。这就是说,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形成并非因后羿代夏所致,当然此期也就不可能是后羿代夏期间的文化遗存。
其四,二里头文化第三期的形成年代与后羿代夏发生的年代有明显差距,不应将其与后羿代夏事件相联系。经过二里头文化一、二期的发展,夏文化已经历一二百年的时间。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交属于夏代后期,距离太康居斟寻事件的发生年代和二里头文化的形成年代已相当久远。太康之末发生的后羿代夏事件发生的年代,尽管学界有不同看法,但无论如何也晚不到二里头文化第三期,故个别学者有关“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变是后羿代夏事件的反映”之观点与考古实际明显脱节,是缺乏说服力的。
从太康居斟寻判断新砦期不应为后羿代夏遗存
新砦期是介于王湾三期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一种文化遗存,是探索早期夏文化重点关注的考古学文化。新砦期遗存主要分布于嵩山南麓的颍河、汝河流域的新密、禹州、登封、汝州、平顶山以及郑州、巩义等地。主要遗址有新密新砦、古城寨、汝州煤山、巩义花地嘴、郑州东赵等。需要指出的是,嵩山北麓的伊洛河平原地区少见此类文化遗存。关于新砦期遗存的性质,一部分学者鉴于该遗存具有较多的东方文化因素,推断其与后羿代夏有关。但若充分考虑到太康居斟寻事件的界标作用,则发现很难再把其与后羿代夏遗存联系在一起。
若认同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斟寻始于太康时期、二里头文化为太康之后的考古学文化遗存,那么新砦期与后羿代夏则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学者谈新砦期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关,大多数人是认同新砦期早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是后羿代夏之后或少康中兴以后的文化遗存的。准此,在新砦期存在期间,太康尚未作为夏王统治夏王朝,二里头文化也尚未出现,后期才发生的后羿代夏事件怎么可能反映在早期已形成的新砦期遗存上呢?
若不认同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只强调新砦期的东方文化因素和年代接近便推断其与后羿代夏有关,那么有几个问题必然要考虑:后羿代夏事件发生之时夏都在哪里?后羿集团在哪里“代”的夏,后羿代夏期间是否以夏都为其政治中心?少康复国之时和复国后的夏都又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后羿代夏新砦期说”者往往甚少关注或关注不系统。在后羿代夏遗存的追寻上,太康居斟寻问题须首先搞清楚,寻找的重点应集中在都城遗址及其周围比较大的聚落。在新砦期遗存分布的区域内,尽管已发现多处大中型遗址,但只有新砦遗址规模大,规格高,具备夏代都邑性质。虽然新砦遗址具有夏代早期都邑性质,但迄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夏都斟寻、太康之斟寻都城有关,也没有新砦一带曾为后羿代夏期间都城的文献线索。有关斟寻氏的分布地域、斟寻之都的地望,尽管学界有多种说法,但没有一处提到斟寻位于嵩山东南麓颍河上游地区的新砦期分布范围之内。若太康之夏都斟寻不在新砦期分布范围之内,那么后羿集团也就不可能在新砦期分布区进行“代夏”工作,谈论新砦期遗存为后羿代夏期间的遗存显然缺失基础。此外,少康复国,通常情况下要光复故都,并在那里持续发展下去。新砦遗址不仅不是太康失国时的夏都斟寻,而且该都邑存在时间较短,新砦期之后的二里头一期阶段已沦为普通聚落,与少康中兴之后夏王朝的逐渐繁盛局面完全不相符。研究表明,新砦遗址作为夏都只存在于新砦期,其位于嵩山东南麓新砦期文化分布的中心区域,其性质可能为文献记载的夏启之都——黄台之丘[26]。因此,太康失国时的都城斟寻根本不是新砦遗址,后羿代夏也不可能发生在新砦都邑,少康复国时夏王朝也没有回到新砦都邑,夏王朝后期更没有以新砦遗址为都邑。一言以蔽之,从太康居斟寻角度考虑,新砦期遗存是不可能与后羿代夏遗存直接相关联的。
新砦期遗存的确有大量的东方因素,如折壁器盖、子母口瓮、子母口缸、圈足壶、侧三角形足罐形鼎、圆形穿孔足鼎、瓦足皿等。但一种文化遗存不能一有东方因素,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太康居斟寻地望尚未确认的前提下,就将其与后羿代夏挂钩。实际上,至少从大汶口文化中期或仰韶文化晚期开始,东方地区的文化就对中原地区产生了重要影响;至大汶口文化晚期或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期,东方文化对中原地区的文化侵入和影响表现得更为突出;龙山文化时期,东方文化长期影响中原地区;之后的新砦期、二里头文化早期,来自东方地区的文化因素持续不断[27]。也就是说,并非仅仅新砦期才有大量的东方文化因素,在长达2000余年期间,东方文化因素持续不断地传入或影响着中原地区。因此,仅仅依据新砦期有大量东方文化因素就判定其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关显然缺乏说服力和可信性。
应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中寻找后羿代夏遗存
以上否定二里头文化仅仅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或少康中兴以后的夏文化,又否定新砦期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关,那么,何考古学文化、何阶段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关呢?从文献与考古材料综合分析出发,以太康居斟寻为基点,则可以发现,应该到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中去寻找后羿代夏遗存。
首先,只有太康时期的夏都内才有可能形成所谓的后羿代夏遗存。从上论述可知,夏王太康都斟寻,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形成了二里头文化,那么后羿集团要“代夏”,推翻夏王朝的统治,必然要到夏都之内,在二里头夏都内活动,从而才能形成与后羿代夏有关的遗存。早于太康时期,非太康时期后段,是不可能形成后羿代夏遗存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形成后的夏都斟寻之内,后羿代夏遗存才有可能集中地体现出来。
其次,后羿代夏遗存应包含在二里头遗址第一期遗存之内。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寻,文化面貌可分为一至四期。其中太康是二里头夏都的始建者,是斟寻夏都的第一个使用者,故在斟寻夏都形成的二里头文化第一期肯定包含太康时期的夏文化遗存。太康在斟寻生存一段时期,大约19年或29年[28]之后,被后羿--寒浞集团所取代,这期间史载大约40年时间[29],也应包含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之内。再后来,后羿--寒浞集团最终又被少康为代表的夏族群消灭,夏王朝的统治得以恢复,少康复国统治夏王朝期间[30]很可能也包含在第一期之内。这就是说,基于太康居斟寻的史实,第一期的年代应包括太康时期、后羿代夏时期、少康时期。再从考古发现来看,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年代也应与太康至少康时期相一致。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延续时间当较长,可能超过50年,甚至接近100年[31],可区分为不同的阶段。《偃师二里头》报告认为二里头一期年代有早有晚,较早单位有Ⅱ·ⅤT104第6、7层以及一些灰坑,较晚单位有Ⅱ·ⅤT116第5、第6层及一些墓葬[32]。有学者研究认为《偃师二里头》报告中有属于第一期的地层叠压关系,如Ⅱ·ⅤT104第5层→第6层→第7层、ⅡT210第5层→第6层→第7层,依据陶器形制的不同,可将第一期陶器分成3段,即一段、二段、三段[33]。有学者指出二里头文化一期包含的东方文化因素,大多都见于二里头文化一期偏晚阶段[34]。这些研究成果为辨别二里头一期后羿代夏遗存提供了有益的信息。
再者,后羿代夏遗存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中的确有一定的反映。从情理上讲,我们既不能一看到某考古学文化有东方文化因素就判定其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关,也不能在某考古学文化在没有任何东方文化因素的情况下把其与后羿代夏遗存相联系。考古发掘研究显示,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存在诸多来自东方的文化因素,如鬶、觚、爵(角)、盉、圈足贯耳壶、鼎、豆、三足盘(瓦足皿)等山东龙山文化晚期陶器,有些器物当为礼器[35]。具体分析统计,以贯耳壶、长颈壶、单耳杯、异形鬻、圈足盘、三足盘、厚胎碗、子母口盒等为代表的具有山东龙山文化因素的陶器,在二里头遗址第一期器物中所占比例高达12.04%;鬻、爵、觚等间接山东龙山文化因素器物(可溯源于大汶口文化)在二里头遗址第一期器物中所占比例为9.26%[36],二者合计东方文化因素占比达21.3%。结合太康居斟寻、二里头一期的年代等因素综合考虑,推断这些东方文化因素的较多出现与后羿代夏遗存有密切关联是有道理的。
需要指出的是,后羿代夏事件并非导致东方文化完全取代了夏文化。由于后羿代夏是东夷族群利用夏族众对最高统治者的不满情势和“夏之方衰”的时机,通过“因夏民以代夏政” [37]的方式对夏人进行管理的,很可能不属于文化上对夏族群文化的完全取代或嵌入,“代”的只是夏王朝最高统治者,其统治的基础主要还是夏族群,普通夏族众的生活并没有出现根本性改变,且统治时间相对较短,故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文化面貌并未发生根本性、明显的变化,以夹砂中口罐、圆腹罐、刻槽盆等为代表的二里头主体文化因素在二里头第一期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把后羿代夏事件在考古上所反映的遗存限定在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第一期范围内,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少康中兴等事件都可得到合理的解释。太康是在二里头夏都斟寻进行统治的,一段时期内的昏庸腐败生活,最终招致夏民众的怨恨,东夷集团乘机发动灭夏战争,攻入夏都斟寻,推翻夏王朝的统治,但仍以斟寻为政治中心,并“因夏民以代夏政”,历时大约40年。之后,少康中兴,攻灭后羿--寒浞集团,返回故都二里头斟寻,恢复夏王朝的统治,并长期以斟寻为主要的都邑延续发展。二里头夏都遗址第一期持续数十年时间,一至四期文化延续发展、中间未有明显的间断或衰落、废弃等特点,与太康都斟寻、后羿代夏和少康中兴皆发生在斟寻、帝宁以后至桀皆以斟寻为主要都城的情形是一致的。
结语
从上分析可知,学界有关后羿代夏遗存的认定,存在着“二里头文化说”和“新砦期说”等两大体系。其中,“二里头文化说”又可分为“笼统的二里头文化说”、“二里头二期说”、“二里头三期说”;“新砦期说”也可分为“笼统的新砦期说”和“新砦二期早段说”等。这些观点皆存在一定的疑问、缺陷或难解之处。从太康都斟寻、二里头遗址是夏都斟寻为基点探讨后羿代夏遗存,可以发现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不仅仅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夏代文化,更非仅仅为少康中兴以后的夏文化遗存,还应包括太康时期的夏文化和后羿代夏期间的文化遗存。新砦遗址并不是夏都斟寻,新砦期遗存的年代早于太康时期始形成的二里头文化,故后期的后羿代夏事件不可能发生在早年已形成的新砦期之新砦都邑,新砦期遗存分布区内也不可能形成后羿代夏期间的文化遗存。此外,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并非因后羿代夏而形成,其动因可能与帝宁时期夏王朝国势强大、夏文化大扩展有密切关系,故该期不应为后羿代夏期间的文化遗存。二里头文化第三期距离太康居斟寻发生的年代久远,后羿代夏不可能发生在第三期之初。综合判断,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年代很可能包括太康、后羿代夏时期以及少康时期,后羿代夏遗存应包含在二里头遗址第一期遗存之内。虽然后羿代夏遗存在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中有一定程度地反映,但后羿集团的东方文化并未从根本上完全取代夏文化。
原载《中原文化研究》2022年第5期(文中注释见原文)股票实盘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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